根據《關于印發2017年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號)的有關要求,現制定《省政協機關門診部公開招聘人員專業測試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參加人員。根據《實施方案》的規定,按照1:3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合格者,辦理專業測試確認手續,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專業測試前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公共科目成績須達到70分。
(二)時間: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8:30—11:30。
(三)地點:省政協辦公廳人事處(合肥市中山路1號省行政中心3號樓5067室)。
(四)資格復審要求。
資格復審工作嚴格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省人事考試院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主要審查以下內容: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2、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考生,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其他相關證件資料或證明材料。
二、專業測試
(一)發布公告。經省委組織部同意,在《安徽先鋒網》、《安徽省政協》網站上公布《省政協機關門診部公開招聘人員專業測試工作實施方案》。
(二)專業測試內容。專業技術崗位(崗位代碼3000033、3000034、3000035)專業測試均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分,時間為每人15分鐘。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管理能力、實際操作技能以及潛能等。
(三)專業測試組織。專業測試在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由省政協辦公廳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和《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測試實施細則》要求組織實施。專業測試工作全程接受省紀委駐省政協機關紀檢組的監督。
(四)專業測試時間、地點。專業測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專業測試考官組。考官組為7人,由主管部門和有關專家組成,其中外聘考官為4人。
對實際進入專業測試人員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70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三、成績合成
應聘人員最終成績依統考筆試成績(總分120分制)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按照統考筆試成績占40%,專業測試成績占60%(計算公式:筆試成績÷1.2×0.4+專業測試成績×0.6)確定。根據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四、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五、簽約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后,提請省政協黨組會議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在《安徽政協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并派專人受理舉報等事宜。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單位新進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六、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省政協機關公開招聘工作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并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聯 系 人:方元朝
聯系電話:0551-62226192
監督電話:0551-62226247
附件:省政協機關門診部公開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省政協辦公廳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
根據《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方案》,現將省政協機關門診部公開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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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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