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我縣鄉鎮殘疾人工作正常開展,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我縣部分鄉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殘疾人工作協理員,現就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統一招聘5名殘疾人工作協理員(廬城鎮、冶父山鎮、郭河鎮、臺創園、高新區龍橋化工園各1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具有我縣戶籍或夫妻一方戶籍在我縣的已畢業的畢業生,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四)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現役軍人;
(三)在讀的全日制學生;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我縣現在聘的政府購買服務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8年10月8日至12日,逾期不予報名。
報名地點:廬江縣殘疾人聯合會綜合科(地址:廬江縣城東新區城東大道與東外環交叉口向南100米,城東醫院南)。
報名要求:報名者須提供學歷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夫妻一方為我縣戶籍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或報到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并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殘疾人報考的,還需同時提供殘疾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縣殘聯會同縣人社局共同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在筆試前發給《筆試準考證》,報考者持《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經復審查實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收費標準:現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核人員即辦理繳費手續,筆試費用每人每科45元,面試每人80元(面試入圍人選領取面試通知書時繳納)。
享受低保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政策。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低保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鎮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扶貧手冊》(復印件)。
各崗位報考比例須達到“N+1”方可開考(N為崗位招聘計劃數),不足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原報考人員,可在崗位調整信息發布后2日內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科。《綜合知識》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識,判斷推理,計算機基礎應用知識、公文寫作知識等,分值為100分(保留2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時間120分鐘,全部為客觀題。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等有關事宜詳見廬江縣人民政府網站人事招考欄公告)。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人選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末位成績相同的同為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選在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
結構化面試參照原人事部《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實施辦法》、《安徽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實施細則》等規定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心理素質與應變能力等,采取百分制,當場評分、當場亮分(保留兩位小數)。
參加結構化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屆時詳見廬江縣人民政府網站人事招考欄公告。
3、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5:5權重合成計算考試總成績。
(三)體檢、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的、全日制學歷高的依次排序確定(面試成績須在最低控制分數線內,下同)。
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規定執行。考生須按要求在指定的體檢機構由縣殘聯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復檢(當日當場復檢項目的不予受理),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擬招聘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形成考察材料。應聘者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取消其資格。考察工作由縣殘聯負責組織實施。
(四)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聘用資格。因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產生缺額的,從所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額有效遞補。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殘聯統一分配。縣殘聯集中將擬聘用人員相關情況報縣人社部門核查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合同約定承擔相關權利和責任。首聘期限為1年,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聘。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單位報到上崗,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取消其資格。聘用后一年內若該崗位出現空缺的,按相關程序在同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
招聘人員與原單位仍存在勞動關系的,必須解除與原單位的勞動關系,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負。
2、工作待遇
殘疾人工作協理員工資標準為2100元/月,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單位部分由縣財政承擔,個人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四、工作監督
招聘工作由縣人社局會同縣殘聯共同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殘聯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1-87312016(縣人社局)
0551-87335836(縣殘聯)
監督電話:0551-87328122(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廬江縣殘疾人聯合會
地址:合肥市蜀山區梅山路153號國旅大廈6樓(安農大南門)
聯系電話: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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