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關于印發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號)有關規定和要求,并依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專業測試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皖人社發〔2013〕29號)精神,結合省教育廳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實際,現制定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
依報考人員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需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70分),根據所報考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照3:1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統考成績相同的,一并參加專業測試。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17年11月10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進行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2.地點和聯系方式:
(1)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該單位西區四樓會議室(合肥市績溪路240號),聯系人:葛張洋,電話:0551-63612537。
(2)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在該單位三樓309室(合肥市長江中路232號),聯系人:胡敏、吳橋,電話:0551-62614230,62611729。
(3)省電化教育館在該單位三樓會議室(合肥市蜀山區長江西路77號),聯系人:陳靜,電話:0551-62829135。
(4)省校辦產業服務中心在省教育廳大樓602室(合肥市金寨路321號),聯系人:孫壯志,電話:0551-62837108。
(5)省教育宣傳中心在該單位213房間(合肥市合作化南路與望江西路交口西北角),聯系人:徐武平,電話:0551-65166507。
(6)省教育信息咨詢中心在省教育廳大樓1305房間(合肥市金寨路321號),聯系人:計家清,電話:0551-62158705。
(7)省教育評估中心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東區2樓208室(合肥市金寨路188號),聯系人:許穎,電話:0551-63639991。
(三)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本人到復審現場,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張。其中:
(1)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以及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辦理資格復審。至2017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2)屬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各單位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省人事考試院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信息,對進入專業測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按省人社廳規定,須在統考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之上,下同)。遞補時間截止2017年11月20日。
3.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由各招聘單位發給專業測試通知書。
二、專業測試
(一)專業測試方式
專業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時間為15分鐘,滿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發展潛力以及邏輯思維、協調應變、言語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
(二)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
1.專業測試時間:擬定于2017年12月10日(周日)上午8:30開始,考生須持專業測試通知書、統考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均為原件),于10日上午8:00前到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東區四樓考務辦公室報到,未按時參加專業測試報到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專業測試地點設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東區,地址:合肥市金寨路188號(省人大院內)。
3.專業測試時間地點如有變動,屆時將另行通知,請入圍專業測試人員期間務必保持通訊設備暢通。
(三)面試順序
分不同專業崗位,于專業測試的當天以現場抽簽順序確定。
(四)考官構成
根據招聘單位、專業崗位不同,設立若干個面試考官組。每個考官組由7-9名考官組成,其中外聘考官數量占考官組人數一半以上。
(五)成績合成
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據統考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百分制)確定。成績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
(1)不進行1+X考試且專業測試采取一種考試方式的崗位。筆試成績占40%,專業測試成績占60%(計算公式:筆試成績÷1.2×0.4+專業測試成績×0.6)。
(2)進行1+X考試的崗位。公共科目成績占35%,專業科目成績占35%,專業測試成績占30%(計算公式:公共科目成績÷1.2×0.35+專業科目成績÷1.2×0.35+專業測試成績×0.3)。
實際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設定該崗位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為70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統考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后,適時在安徽教育網(http://www.ahedu.gov.cn)和安徽教育人事網(http://ahjyrs.ahedu.gov.cn)等網站公布。
三、體檢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如應聘人員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面試第一評分要素成績得分高者優先)。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四、公示和簽約聘用
對考察、體檢合格者,由各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安徽教育網和安徽教育人事網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無異議后,各招聘單位按規定將有關材料經省教育廳審查后,報省直有關部門核準辦理有關手續。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組織領導與監督
專業測試工作嚴格執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在省人社廳的指導監督下,由省教育廳會同各招聘單位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省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監督電話:0551-62831806、62831827、62827720。
地址:合肥市蜀山區梅山路153號國旅大廈6樓(安農大南門)
聯系電話: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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