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規定,對統考入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10月30日(周一),8:30—16: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地點:安徽省長江計量所綜合部(合肥市高新區紅楓路附9號,天智路和紅楓路交叉口)。
聯系人:胡小英
聯系電話:0551-65339578。
乘車路線:1.158路公交車在紅科路口下,沿紅楓路向東200米。2.10路、20路、118路公交車在科大創新下,沿天智路一直向南到紅楓路。
二、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
(3)《報名資格審查表》;
(4)中共黨員須提供由黨組織關系所在部門開具的黨組織關系證明;
其中:
(1)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以及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辦理資格復審。至2017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2)屬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省人事考試院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及未按時進行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專業測試前依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遞補時間截止到2017年11月2日15:00。
3.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發給專業測試通知書,同時按規定收取專業測費用80元。
安徽省長江計量所
2017年10月27日
地址:合肥市蜀山區梅山路153號國旅大廈6樓(安農大南門)
聯系電話: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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