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號)規定和《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復審的通知》相關要求,中心人事科于10月30日對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進行了資格復審。由于部分崗位有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前來復審,現將資格復審遞補工作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時間:2017年11月2日,上午9:00—下午15: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復審地點
地點:合肥市經開區繁華大道12560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南樓401室。乘車路線:火車站乘149路公交車至繁云路口下前行200米。
聯系電話:0551-63674910
三、資格復審要求
(一)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以上證書的復印件各1份),其中:
1.屬全日制2017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7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具有香港、澳門大學學歷的人員學歷必須經過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國外學歷要具有經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事科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進入專業測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
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7年公開招聘資格復審放棄人員和遞補人員名單
崗位代碼 |
準考證號 |
姓名 |
筆試成績 |
人員情況 |
3000468 |
302000713827 |
宣玉潔 |
81 |
放棄 |
302000713910 |
趙蕊 |
80 |
放棄 |
|
302000713906 |
尚心航 |
78.5 |
遞補 |
|
302000713917 |
周琰 |
77 |
遞補 |
二0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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