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0年宿松縣部分衛生健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依據考生筆試總成績,經研究確定祝磊磊等53名考生為資格復審人員(見附件),現予以公布。
現將資格復審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1、資格復審時間:2020年8月18日 (星期二 )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資格復審地點:縣衛生健康委人事科教股(縣婦幼保健院C樓六樓)
3、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筆試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有關證明材料。報名人員是下列人員的須另提供其他相關材料:
(1)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屬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報考“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的考生屬擇業期內(2018、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的,還須提供其個人檔案所在機構出具的檔案證明材料以及擇業期內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個人承諾。
4、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人員,按規定繳納面試費用80元,并發放面試通知書。
5、防疫要求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有序入場,人與人之間應保持1米以上距離。 “安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參加資格復審。如資格復審前“安康碼”為非綠碼,請考生與宿松縣衛健委及時聯系;資格復審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行、居住史的,須提供資格復審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每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個人健康承諾書(見附件)。
附件1: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附件2:檔案存放證明.doc
附件3: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doc
附件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個人健康承諾書.doc
宿松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8月14日
來源:http://www.susong.gov.cn/public/2000003741/2016809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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