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宿州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人選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
根據《2021年度宿州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等有關規定,現將面試人選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1年11月7日(周日),分時段進行(見附件)。
地點:宿州市考試測評中心(淮河西路217號,市內可乘9路、12路、31路公交車到園林處站下)。
二、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任免機關簽署報考意見并加蓋黨組(黨委)公章的報名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寸彩色照片1張(與網上報名電子照片同底)。
2.本人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以選調生身份報考的,還需提供選調生身份證明材料。
3.本人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4.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證明材料。
5.本人在本級機關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選調生還需提供基層鍛煉的證明材料。
6.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凡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或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證明材料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出現面試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等額遞補;遞補后如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三、其他注意事項
1.對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選,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需加試的,具體事宜由各遴選單位另行公告。
2.如考生本人因故無法親自辦理,可委托他人辦理,被委托人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考生本人上述證件及授權委托書辦理。
3.后續相關信息將在宿州先鋒網、“宿州先鋒”微信公眾號發布,請考生及時、主動予以關注。
四、疫情防控要求
1.凡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被委托人,需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主動接受測溫,并出示“二碼”(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將按人事考試規定嚴肅處理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咨詢電話:0557-3023073。
中共宿州市委組織部
2021年11月3
來源:https://www.szxf.gov.cn/Home/Content/?Id=177791&Class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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