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蕪湖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第一階段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安徽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和《關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與面試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蕪湖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鄉鎮機關職位和工作地在鄉鎮的縣級市場監管、司法系統職位考生資格復審和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及特殊專業技能加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11日(星期日)
上午8:30—下午16:30
逾期不辦理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地點
蕪湖市人事考試院(地址:鳩江區瑞祥路88號皖江財富廣場C2座3樓)。
三、資格復審對象
1.報考鄉鎮機關職位和工作地在鄉鎮的縣級市場監管、司法系統職位入圍面試考生(見附件1)。
2.報考人民警察職位入圍體能測評考生(見附件2)及特殊專業技能加試考生(見附件3)。
四、資格復審材料及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材料
1.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兩份留存),筆試準考證(一份留存)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兩份留存,請考生自行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報名端口打印)等材料。
其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0年畢業,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辦理資格復審,就業推薦表復印件一份留存。非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開具的證明內容應包括:個人基本情況、畢業院校、系、專業、學歷層次、畢業時間、個人學業完成情況、是否能按期畢業等事項,證明原件留存)。至2020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規定的材料外,還應于資格復審時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考生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2020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須由定向或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原件(原件留存)。
2.考錄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其中,已通過相關考試,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證書,可憑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辦理資格復審。
3.報考定向考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還應提供以下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人員(簡稱“大學生村官”),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
“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提供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留存);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留存)。
符合條件的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提供入伍通知書原件(入伍通知書復印件一份留存,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一份留存,主管部門簽章)、退役證件或縣級以上民政或人武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須注明應征個人基本情況、入伍地、入伍時間等),原件留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提供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提供在服役期間或退役后于2020年及以前取得原就讀院校專科及以上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2020年畢業但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如安徽籍考生參加外省服務項目的,須提供高(中)考錄取時為安徽戶籍或考錄公告發布前戶籍已遷入安徽省內的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留存)。
2020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30日。
4.報考定向“應屆畢業生”職位的人員,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0年(含2019年10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書)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就業報到證或其他證明材料。
屬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關證明等材料。
5.報考人民警察特殊專業技能職位的考生
屬于退役士官和士兵的,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團以上單位蓋章的《蕪湖市公安局人民警察特殊專業技能職位報考資格證明表》(見附件4);屬現役或退役運動員的,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市以上體育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6.原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以離職人員身份報考的(含辭職、取消錄用等),須提供截至報名時,本人在機關工作和離職年限累計已滿5年相關證明材料(原單位證明材料、同意辭職批復或取消錄用決定等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
7.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辦理的,除規定材料外還須提供本人授權委托書以及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
所有證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時均須提供復印件。考生不得偽造、變更材料內容,一經發現,即取消考錄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注意事項
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定證件證明材料、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按規定在同職位筆試達線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后再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工作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繳費確認
(一)報考鄉鎮機關職位和工作地在鄉鎮的縣級市場監管、司法系統職位考生
資格復審結束后,資格復審部門將及時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公務員面試確認系統把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置為復審合格狀態。被確認復審合格的報考者,應在10月13日17:30前登陸安徽省人事考試網站繳納面試費用(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相關規定,收費標準為面試每人70元)。繳納成功的即視為確認成功,取得面試資格。未繳費的視為確認不成功,按程序遞補下一名報考者資格復審。遞補的報考者需及時關注本人復審狀態,復審狀態合格的應于10月15日21:00前完成網上繳費確認工作。
(二)非特殊專業技能人民警察職位考生
資格復審合格后現場繳納體能測評費用(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相關規定,收費標準為體能測評每人55元),并領取《蕪湖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警察職位體能測評通知書》和《報考者體能測評須知》,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
(三)人民警察特殊專業技能職位考生
1.資格復審合格后領取《蕪湖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警察特殊專業技能職位專業技能測試通知書》,專業技能測試其他事宜另行公告。
2.專業技能測試合格后現場繳納基礎體能測試費用(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相關規定,收費標準為體能測評每人55元),領取《蕪湖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警察特殊專業技能職位基礎體能測試通知書》和《報考者基礎體能測試須知》,按要求參加基礎體能測試。
六、面試通知書打印
鄉鎮機關職位和工作地在鄉鎮的縣級市場監管、司法系統職位資格復審合格且繳費成功的考生屬于第一階段面試人選。考生請于10月20日9:00至21日17:30登陸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打印《面試通知書》和《報考者面試須知》。
七、面試時間、地點
時間: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
地點:中共蕪湖市委黨校新校址(城東新區市政務服務文化中心東側、市民服務中心郵儲銀行對面)
八、體能測評和基礎體能測試時間、地點
時間: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
地點:蕪湖市田家炳實驗中學(蕪湖市鏡湖區赤鑄山西路23號)
九、體能測評和基礎體能測試要求
(一)體能測評
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規定執行。其中,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以上三個項目均達到規定標準的,為體能測評合格。
出現面試人選缺額的,按規定時間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二)基礎體能測試
按照《安徽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特殊專業技能職位公告》規定執行。
1.100米跑,滿分100分。男子12〞以內(含)、女子14″以內(含),得100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0.1秒(含),得分減少2分。
2.1000米或3000米跑,滿分100分。突擊職位測試3000米,狙擊、排爆、搏擊武術職位測試1000米。
1000米:男子3′30″(含)以內,女子4′30″(含)以內,得100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秒(含),得分減少1分;
3000米:男子11′00″(含)以內,女子12′00″(含)以內,得100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3秒(含),得分減少1分;
3.立定跳遠,滿分100分。男子2.9m以上(含),女子2.3m以上(含),得100分,在此基礎上每減少1cm(含),得分減少1分。
因專業技能加試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不再遞補。
十、疫情防控要求
1.進行資格復審考生請主動出示“安康碼”并配合工作人員測量體溫。體溫異常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如有需要可在工作人員指導下暫時摘下口罩。
3.有咳嗽發熱等癥狀的考生本人不得參加資格復審,相關資格復審工作可委托他人辦理,委托人在辦理時需主動說明相關情況。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1.人民警察非特殊專業技能職位考生請在參加體能測評前,認真查閱《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見附件5)
2.請考生密切關注蕪湖先鋒網,后續的資格復審遞補、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錄用等相關信息均在此網站發布。
3.考生在考試錄用期間請保持通信暢通。
附件:
附件1:蕪湖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鄉鎮機關職位和工作地在鄉鎮的縣級市場監管、司法系統職位入圍面試考生名單.xlsx
附件2:蕪湖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非特殊專業技能職位入圍體能測評環節考生名單.xlsx
附件3:蕪湖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特殊專業技能入圍加試環節考生名單.xlsx
附件4:蕪湖市公安局人民警察特殊專業技能職位報考資格證明表.doc
附件5: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pdf
蕪湖市公務員考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9月29日
來源:http://www.whxf.gov.cn/Home/Content/1197358?ClassId=6530
2020安徽省公務員考試時間表 |
|
公告發布時間 |
2020年6月28日 |
報名時間 |
7月7日9:00至7月15日23:00 |
資審確認(改報) |
7月17日16:00前 |
繳費時間 |
7月19日23:00之前 |
準考證打印時間 |
8月18日至8月20日 |
筆試考試時間 |
8月22日-23日 |
成績查詢 |
9月26日14時 |
面試時間 |
鄉鎮/選調生:10月23-25日 非鄉鎮11月13日-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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