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4-12 15:46:47 | 發布人:
博學教育 | 點擊次數: 1490
一、截至4月11日24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況
4月11日0—24時,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新增確診病例99例,其中97例為境外輸入病例,2例為本土病例(黑龍江2例);無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49例,均為境外輸入病例(上海43例,黑龍江3例,內蒙古2例,吉林1例)。截至4月11日24時,據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現有確診病例1138例(其中重癥病例139例),累計治愈出院病例77575例,累計死亡病例3339例,累計報告確診病例82052例,現有疑似病例82例。累計追蹤到密切接觸者718881人,尚在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9722人。累計收到港澳臺地區通報確診病例1430例:香港特別行政區1000例(出院336例,死亡4例),澳門特別行政區45例(出院10例),臺灣地區385例(出院99例,死亡6例)。
二、疫情防控期間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
11日從教育部獲悉,針對近期個別學校和幼兒園在未開學開課情況下預收學費(保教費)、住宿費問題,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發布預警,強調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教育部在預警中指出,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各地應按照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部署開學復課,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學校收費管理工作。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教育部提出,應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通過減免學費、住宿費,或發放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加大對患病和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亂收費。同時,各省(區、市)要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嚴肅查處各種亂收費行為。
三、我國11個省區市的貧困縣全部脫貧摘帽
吉林省政府11日發布關于靖宇縣、通榆縣等貧困縣脫貧退出的公告,至此吉林省實現所有貧困縣脫貧摘帽。截至11日,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河南、湖南、海南、重慶、西藏、陜西等11個省區市,實現了貧困縣全部脫貧摘帽。國務院扶貧辦表示,2019年申請脫貧摘帽的貧困縣中,還有6個省區的97個貧困縣沒有摘帽,目前他們正在履行評估檢查、省級批準退出等程序。此外,我國還剩下7個省區的最后52個貧困縣將在2020年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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